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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顶替上学的人:有的被父亲坑,有的时隔14年重新高考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2020-08-28

继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引发关注后,山东聊城再现冒名顶替上中专事件。目前,两起事件的冒名者已受到注销学籍、停职等处理,相关调查仍在进展之中。

山东聊城这两起冒名顶替事件经历并非个案。

南都记者梳理裁判文书和公开报道发现,此前,齐玉苓、罗彩霞、王娜娜等人也曾因被冒名顶替上学走进公众视野。顶替事件是如何发生的?被顶替者获得了怎样的补偿?被顶替人现状如何?

南都记者发现,被顶替者往往时隔多年才发现身份被冒用。事件曝光后,冒名者均得到处分,还有冒名者的家属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受贿罪等获刑。

被冒名顶替上学的王娜娜于2018年3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公开道歉,并作出一定补偿。她表示,此案至今还未开庭。“我还是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前天(6月17日),王娜娜向南都记者表示,她还在等待中。

赔偿:
有人二审获赔近10万
有人接受调解后获赔4.5万

1990年,山东滕州市某中学应届生齐玉苓在统考中取得了441分的成绩,超过了委培生的录取分数线,并被省内的一所中专录取。然而,录取通知书并没有交到齐玉苓手上,而是被其同学陈晓琪从学校领走,后者的父亲为此联系了滕州市某镇政府作陈晓琪的委培单位。

两人的人生轨迹就此改变。陈晓琪毕业后,成为了中国银行山东滕州支行的一名职员。“落榜”的齐玉苓则回到学校复读,后就读于一所劳动技校。1996年,齐玉苓分配成为山东某铁合金厂的工人。1998年起,齐玉苓曾有一年多时间下岗待业。直到1998年底,冒名顶替的真相才被揭露。

1999年,齐玉苓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时法院认为,齐玉苓的姓名权被侵犯,但其主张的受教育权与陈晓琪的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判决赔偿齐玉苓的精神损失费35000元。

齐玉苓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认定,陈晓琪及其父亲、涉事两所学校、滕州教委的行为实质侵犯了齐玉苓受教育权。2001年,法院判决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涉事被告赔礼道歉。齐玉苓获得了近10万元的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费5万元。

“齐玉苓案”一度引发高度关注,几年后,相似的冒名顶替上学的经历又在另一个人身上重演,即轰动一时的“罗彩霞案”。

2004年,湖南邵阳的罗彩霞以514分的高考成绩上了普通高等大学(三本)最低控制录取线,而其同班同学王佳俊则未达录取线。

为使女儿能上大学,王佳俊的父亲找到班主任老师,获取了罗彩霞的身份信息及高考成绩等信息资料。通过伪造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及学籍档案,王佳俊以罗彩霞身份就读了贵州一所高校。复读一年后,罗彩霞被天津一所高校录取。

2009年,罗彩霞向银行申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被拒绝,经过查询得知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资料被王佳俊冒用。

同年,罗彩霞以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状告王佳俊等8个单位和个人。索赔金额约为13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恤金。经法院调解,罗彩霞撤回对王佳俊的诉讼请求,最终获得赔偿金4.5万元。王佳俊之父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此前所犯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
有人父亲与顶替者方非法交易通知书等
法院判定双方均有过错

被冒名顶替的不止齐玉苓、罗彩霞。与前两者均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赔偿不同,陕西吴起的杨登科发现被冒名顶替上学后,虽然顶替者在2018年已被开除公职,但他要求赔礼道歉、索赔百余万等请求被法院驳回。

2005年,杨登科从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到当地人事局报到并等待分配工作,但交接档案时被告知档案中无初中的学籍档案。至此他才发现自己初中档案、姓名及延安农业学校(中专)录取通知书都被黄登科冒名顶替。

据陕西当地媒体报道,此后的12年里,杨登科多次与顶替者沟通并向当地多部门反映,但收效甚微。据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经杨登科实名公开举报,2018年,吴起县监察委员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黄登科开除公职处分。当时,黄登科正任当地某街道办的副主任。

2019年,杨登科将冒名者、涉事学校、县教育局等告上法庭。杨登科表示,由于没有初中档案,他从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一直未被安排工作,而同年毕业的学生均被安置工作。他要求黄登科停止冒用原告身份信息及学籍档案行为,赔礼道歉;归还并恢复初中档案及中考档案,赔偿经济损失费等183万左右。

据裁判文书网2020年4月公布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杨登科败诉。法院查明,1999年,杨登科的父亲通过中间人,与黄登科(原名黄某某)的父亲商定,将杨登科的录取通知书等资料交给了黄登科。黄登科父亲分两次付给杨登科父亲3000元现金。

法院认为,杨登科未能读取原本已经考取的中专学校,是原告父亲与被告父亲之间的非法交易导致,原告杨登科和被告黄登科双方均有过错。法院最终驳回杨登科的诉讼请求,杨登科负担案件受理费9462元。

等待:
有人还在等待开庭
称“应该有人出来帮我承担”

同样在维权路上的,还有曾被冒名上大学的河南周口女子王娜娜。近日,曾是新闻当事人的王娜娜在微博上转发“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的消息,并配文称“真心希望别有我一样的处理结果,毕竟这五年我走的太难了。”

南都此前报道,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王娜娜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2015年,她申请银行大额信用卡被拒,被告知“个人信息不实”,银行在审查时查出其有大专学历,但其提供的资料上填的是高中。王娜娜这才发现,自己当年并未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但被人顶替了。


2016年,调查结果公布,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属实,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学籍、学历信息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河南省商水县教体局解聘。

被冒名顶替而错失上大学的机会,对王娜娜而言是永远的遗憾。时隔14年的2017年,她再次参加高考,“哪怕得了零分,我也尽力了。”王娜娜曾告诉南都记者。

2017年9月,王娜娜接到了来自洛阳理工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就在今年5月,王娜娜获得了该校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专科的毕业证书。

王娜娜接到了洛阳理工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2020年6月17日,王娜娜告诉南都记者,毕业后的她想考编制老师,但因为年龄受限,“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为此,她感到十分委屈。“这不是我的过错,应该有人出来帮我承担。”

王娜娜称,她已于2018年3月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公开道歉,并作出一定补偿。她表示,此案至今还未开庭,她还在等待中。

“我还是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王娜娜说。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实习生 郭美婷 南都记者 吴佳灵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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