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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通告!

安徽发布 2023-06-07

3月20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连续发布三则通告。

涉及泉河治理工程、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

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安徽段。

三项工程占地范围内

停止新增建设项目

并控制迁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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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泉河治理工程

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

并控制迁入人口的通告

泉河治理工程已纳入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为确保该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泉河治理工程永久征地范围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阜阳市界首市、临泉县、颍泉区、颍州区的13个镇(街道)33个村(社区)。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具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婴儿出生入户不受限制。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核定,经移民户主、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附件:泉河治理工程涉及区域统计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

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

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是纳入《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7条主要支流治理项目之一。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永久征地范围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安庆市桐城市双港镇鸭子村、龙山村,青草镇沙铺村、徐漕村、吉庆社区、夏星村;怀宁县马庙镇育儿村、孙家城村、郑河村、泥河村,金拱镇人形河社区、白莲村、久远村、王山村,凉亭乡董祠村;潜山市源潭镇双峰社区、永济村,共计6个乡镇17个村(社区)。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具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婴儿出生入户不受限制。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核定,经移民户主、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03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安徽段

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

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已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安徽段永久征地范围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六安市霍邱县,阜阳市阜南县、颍上县,共计21个乡镇104个村(社区)。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具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内婴儿出生入户不受限制。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核定,经移民户主、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附件: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安徽段涉及区域统计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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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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