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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停机期间医保业务服务指南

宜昌医保 2022-03-23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12月19日24时至31日0时,停机切换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为确保参保人员在停机期间就医及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参保人员可按以下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一、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宜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01

在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前已入院,且停机期间在院,需要您在新平台上线后,在所在医疗机构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


02

新入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入院,请先办理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刷卡补办医保登记业务。


03

出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出院,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但无需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到住院的医疗机构刷卡并补办医保结算,不影响医保报销。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关于本地门诊、药店购药业务

01

职工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

在停机期间,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02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

在停机期间,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有用药需求的,请在停机前开具停机期间所需药品。


03

门诊特殊慢性病

在停机期间,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有用药需求的,请在停机前开具停机期间所需药品。



三、关于异地就医业务

(一)

宜昌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1.出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出院的请在停机前及时办理联网结算。


2.在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请您在停机前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因故未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或上线后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新入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停机期间需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先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4.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异地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费用。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二)

异地就医备案

在停机期间,您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若您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成功备案,发生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四、关于医保参保缴费业务

税务部门、代征银行暂停征收前,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已核定的医疗保险费,避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如未按时缴纳医保费,在新平台上线后需要重新核定缴纳。



五、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停机期间,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的参保群众可正常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待新平台上线后承办机构及时审核受理,按程序组织失能等级评定。



六、关于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停机期间,医保部门暂停所有医保关系转移业务。暂定2022年2月1日起恢复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如有疑问
请咨询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如下↓




来源 |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 | 曹霓 、彭琳

编审 | 幸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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