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服务商推荐公告
关于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服务商推荐工作的公告
根据市残联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服务商推荐资格条件及工作流程,建设符合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施工服务商库,现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施工服务商的推荐工作。欢迎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自荐,并于2024年3月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浦东新区北蔡镇五星路706弄29号403办公室。
注:浦东残联将根据推荐标准组织开展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名单。申报单位无论是否进入推荐名单,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申报须知
1.凡参加申报的服务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情况。
2.申报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申报材料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区残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申报单位应申报产生的费用。
3.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准确的。
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为上海地区注册公司且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须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在本市不同区同时开展残疾人家改项目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募;
6.对包括产品、施工在内的整体改造服务质量有二年以上的承诺或保证书。
7.曾经有过服务于残疾人家改或民政部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经验。
资格条件
应具有提供残疾人家改产品上门安装服务能力及全屋或局部空间整体性无障碍改造施工服务能力,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独立注册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以上;
2、具有国家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
3、具有国家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建筑装饰设计执照、资质证书、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等;
4、其他可以提交的资质材料或认证材料。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并附上申报主体实缴出资证明);
4、参与过残疾人家改或适老化改造相关项目经验证明;
5、资格条件中所需的相关证明;
6、其他需提交的资质材料或认证材料。
7、附件《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服务商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