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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明日起,

湖北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价格将迎来新的调整

医用耗材加成将全面取消

这代表医用耗材逐利机制退出历史舞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6月下发了《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鄂医保发〔2019〕30号),要求在今年11月30日前,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11月27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省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


原文件请戳下方“阅读原文”


那么问题来了↓↓

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会带来哪些变化?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之前的情况——医用耗材加成始于缺医少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后的计划经济时期,政策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分三档对医用耗材加价:单价1000元以下的医用耗材可加价8%,单价1000元至5000元的可加价5%,5000元以上的可加价3%。“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希望达到的预期——

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提高医疗技术增加收入,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回归价值本源。


二、提高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会增加医保基金和百姓的负担吗?本次改革将遵循——

以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方案为例,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53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调价项目平均调整幅度5.75%,其中,综合服务类8项,平均调价增幅17.69%;医技诊疗类检验类437项,平均调价减幅2.17%;临床诊疗类585项,平均调价增幅22.90%;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23项,平均调价增幅10.88%通过对样本医院耗材加成合理收入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对比测算,平均补偿水平为93.28%,提价增加总额小于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节省用量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总额。


本次调价的项目中96.5%都是医保支付项目,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患者个人承担部分较少因此,公立医疗机构可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老百姓整体负担不会增加。

改革实施后,将出现的情况——

改革实施后,短期来看,不同疾病患者感受会有所不同

比如,使用高值耗材较多的病种,费用可能会下降,而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病种,费用可能会有所增加。

但从长远看,随着医药耗材采招制度改革的深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力度加大,药品、耗材的价格会明显降低,最终患者还是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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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 | CXJ

审核 | 易保

来源 | 湖北日报

信息提供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采处 

部分素材/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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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省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原文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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