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第十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第十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推送日期:2018年5月19日
截稿时间:2018年10月1日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6-28日
会议地点:广州
会议主题:“习惯、司法与法律渊源”
会务邮箱:folklaw@163.com ;2293619091@qq.com
各位同仁:
由广州大学法学院主办并承办的“第十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拟定于2018年10月在广州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习惯、司法与法律渊源”。现向各位同仁征集稿件,相关事项襄告如下:
一、研讨主题
习惯、司法与法律渊源
具体设计下列七个子议题:
1.习惯作为法律渊源的一般理论研究;
2.习惯的司法适用研究;
3.司法中法律渊源识别问题研究;
4.司法中各类法律渊源位阶问题研究;
5.我国民法典编纂中民商事习惯研究;
6.习惯、司法与法律渊源的域外研究;
7.习惯、司法与法律渊源的其它问题。
二、主办单位
广州大学
三、承办单位
广州大学法学院
四、历次主办与合作单位介绍
第一届: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西宁,2005);
第二届: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成都,2006);
第三届: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兰州,2007);
第四届: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武汉,2008);
第五届: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阳)、凯里学院(凯里,2009);
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桂林,2010);
第七届: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水师范学院、天水市法学会(天水,2011);
第八届: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安,2012);
第九届: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
第十届: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西宁,2014);
第十一届: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杭州,2015);
第十二届: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2016);
第十三届:中南大学法学院(怀化,2017)。
五、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至28日。
六、会议地点
初步定于广东广州。
七、参会论文提交
(一)时间与方式
为确保会议正常进行,请您于2018年10月1日前将参会论文以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同时发到下列邮箱:
姜仁基:folklaw@163.com;张利利:2293619091@qq.com
(二)格式与要求
1.会议论文格式参照《民间法》编辑要求执行;会议论文请写清楚作者单位和联系方式(邮箱和手机号码),方便会务组联系。
2.由于会议从第12届起,将不制作纸质论文集(只提供电子版),故请作者同时提交论文摘要(1000字左右)一份,以便会务组印制,方便会议交流。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爱知学者”。
八、会议邀请函发放
2018年10月1日前后,会议组委会将发布正式邀请函,在收稿截止日期后陆续向已提交论文的作者投递会议邀请函。如有不明事宜,敬请咨询此次会议组委会联系人:
广州大学法学院:姜仁基,电话:15626131153
第十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组委会
广州大学法学院
2018年5月12日
内容来自:法律史研究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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