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2018年中国商法冬季论坛暨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与股权转让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
2018年中国商法冬季论坛暨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与股权转让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
推送日期:2018年10月26日
截稿时间:2018年11月20日
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4日
会议地点:海南海口
会务邮箱:hainula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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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等在内)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一直都是我国公司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两个重要问题。现行《公司法》第16条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已经征求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稿)》拟对此予以完善。而现行《公司法》第三章专门规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对股权转让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加以了细化。上述两类问题的主要共性,都涉及公司组织法与民法合同法的交叉点,乃是民、商事法律关系之纠结的重要所在,均需要从商法、民法抑或说公司组织法、合同交易法的双重视角予以研究之。
为进一步深化理解相关规范,更好理解我国商事审判实践中民商事审判原则、理念与思维方式运行,力争为司法实务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与海南大学决定2018年度中国商法学冬季论坛主题为“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与股权转让中的公司组织法与合同法问题”,拟组织30人左右的专题研讨会,会议仍由海南大学法学院予以承办。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正式会期:2018年11月24日全天(11月25日上午有部分会议代表参加沙龙活动);
2、会议报到与离会:2018年11月23日全天报到,2018年11月25日下午开始陆续离会;
二、 与会要求及安排:
1、请与会专家确定行程后于2018年11月10日之前发送会议回执到会务组邮箱hainulaw@163.com,或通过其他方式直接告知会务组联系人,以便会务组提前预定酒店(先确定是否到会,航班等信息可再行补充);
2、 请与会专家根据会议主题围绕会议主题撰写论文,并于2018年11月20日之前以word形式发送至会务组邮箱hainulaw@163.com,以便编印论文集和安排会议议程;
3、会务组将于11月22日晚上拟定会议议程并发送给各位与会专家;
4、相关补充事宜待与会人员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中国海口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口新燕泰酒店
四、会议费用:
1、为贯彻落实中央节俭办会的精神,考虑实际承担能力,参会代表往返交通费及会议期间住宿费用原则上还请通过科研经费自行处理;
2、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会议承办方将负责会议期间场租、资料、餐饮、接送机服务等费用;
五、会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建伟教授,电话:13501195417
2、海南大学法学院石冠彬教授,电话:15958455036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回执.doc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卫伦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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