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文:要有具体关注,而不要有抽象愤怒 | 写给法科生的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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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logue
小伯伯说
谁的人生不迷茫
万幸的是,有人在迷航中
为我们点亮一盏明灯
这一次,我们邀请到陈少文老师
为你一对一地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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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少文老师:
我发现您的微博很少对时事发表评论,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针砭时弊不应该是我们的责任吗?
——向阳
答
向阳同学:
你好。
几年前,刑诉法刚刚修改,应邀去某著名法学院给研究生做一场学术报告。
讲座结束后,开放提问,有学生拿过话筒,问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陈老师,这次刑诉法修改,前进处如小脚老太,退步处如奸夫狂奔,您如何评价这种退步?”
全场大笑,为他形象的比喻和坦率的说法。
我也觉得挺有意思,不过他问题的前提我倒不敢苟同。
“这位同学,感谢你提了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不过你好像强加给了我一种观点,我不一定认同你所说的退步论。你可否给我和大家大概列举一下你认为的退步表现,并简单说一下为何这种退步要远远大于所谓的进步?”
观众把目光都集中在这位同学身上,可他拿着话筒,却陷入了沉思。
过了十几秒钟,他终于抬头:“不好意思,具体哪些地方退步,我也说不上来。我不是这个专业的。”
全场又是一阵笑声。同样因为他的坦率。
“所以,你的问题,我已经回答完了。”我半开玩笑地说。在简要解释了我对这次法律修改的总体评价之后,我总结说:“其实,这位同学的提问在年轻学生中很具有代表性,大家会经常受到一些舆论的影响,但却进行选择性关注,我们会更关注情绪和观点的部分,而忽视这些观点和情绪所赖以建立的事实基础。尚未进行事实判断,就直接进入价值判断。只有抽象愤怒,而没有具体关注。”
一言以蔽之,这就是愤青。
很多事情,正是因为了解的不多,才有了评论的冲动。
了解的越多,越知道很多事情,其实都有自己的逻辑。
其实,何止是这位同学,很多网红又何尝不是如此?
每次热点事件甫一出现,就急于在微博上表态,借以引发关注,接受采访,但一旦事件尘埃落定,事实得以曝光,才发现,所有之前的情绪宣泄都没有了事实的基础,因而变成了一场滑稽的闹剧。
媒体控制事实、公知控制逻辑,政府控制结论,群众负责愤怒。这是互联网时代的新三段论。
我也没有免俗。自从5年前开设微博以来,有限的几次对公共事件发表评论,都因事实真相的曝光而让我的所有观点都无法成立,有的事情,甚至直接被证实为假消息。
此后,每次当面对微博热点的时候,我就像在看《新闻联播》时一样的不安。
熊培云先生的《西风东土》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日本右翼作家到一个研讨会上说了一句话:今天你们都辩论不过我,为什么?因为我把你们所有左翼的书全都看完了,但你们现场左翼人士没有一个人看过我的书。
这句话给了我相当大的震动。
的确,在面对中日之间每一次外交事件的时候,爱国愤青们都会不断地挥舞着批判的大旗,但我们有多少人了解过他们论证的逻辑呢?
套用法国激进党领袖克列蒙梭的一句名言:“如果一个人三十岁以前不是愤青,他的良心一定有问题。可如果一个人三十岁以后还是愤青,他的脑子一定有问题。”
很多批评都是因为不了解情况。
在进行事实判断之后再进行价值判断,这应该是每个人发表公共言论和发泄情绪之前的基本准绳。
要有具体关注,而不要有抽象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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