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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学历提升这项政策红利请把握
5月9日,山西省教育厅对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安排部署。从今年开始,省教育厅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末全省——
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0%,
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
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9%,
高中教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达到15%,
城乡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基本一致,城乡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基本一致。
今年起,山西省将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教师学历提升以非全日制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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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可通过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等方式,获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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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国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专项生推免等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获得研究生学历。
省教育厅要求教师参加学历层次提升时,要注意专业化发展方向,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本学年继续教育记72学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竞聘上岗、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具有高层次学历的重点予以考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完成学历提升的,享受同样政策。山西省鼓励各地建立招聘引进研究生等优秀人才长效机制,出台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周转住房、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通过校园招聘、高校直招、线上招聘等,创新面试、考察等招聘办法,提高教师队伍高素质人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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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 总监制:王小东 | 监 制:郝 刚 | 值班主任:吕胜春 | 制片人:张 默 | 校 审:郑亦工 | 责 编:丁英超 | 图文编辑:郭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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