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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研究生被排除人才补贴资格?网友评论两极分化

来源:学术桥整理自中国青年报、知乎、红网、澎湃新闻、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

近日,因不认可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政策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的做法,南京理工大学2022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刘浩哲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

日前,该案已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01

“非全”研究生回乡工作后无法享受人才补贴


刘浩哲是南京理工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2022届毕业生。今年4月他从学校毕业后回到家乡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作。5月份他听说石家庄市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相关政策。但查阅了相关文件后,刘浩哲发现政策只规定了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硕士生可享受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

《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
来源:石家庄市人社局

因未在上述文件中找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分类,刘浩哲认为石家庄市人才补贴政策涉嫌区别对待与全日制研究生文凭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今年5月11日,他通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留言,询问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领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5月13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进行了回复:按文件规定不可以,此政策只针对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对于石家庄市人社局的答复,刘浩哲表示无法认可。

刘浩哲认为,政府部门是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机关和组织机构,制定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公平性,要平等对待学历和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群体。

02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毕业生提起行政诉讼


刘浩哲于5月16日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市政府确认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行政行为违法,主张撤销并责令市人社局重新作出相关行政行为。

5月2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石政行复172号)。


拿到这一决定书,刘浩哲依然难以认同。他认为,教育部的相关通知已经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刘浩哲认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人社局对政策的答复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的理由不能成立。

刘浩哲决定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5月21日,刘浩哲将行政起诉状及其相关材料递交给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03

多地针对“非全”调整人才政策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图片来源:教育部

近日,有地方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应。如青岛市人社局表示:

“目前,我市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招聘、落户、就业、创业等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同等待遇”,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属于人才引进政策,各地市实施的引才政策和保障措施根据区域发展实际需要存在差异,国家对此无统一规定和要求,目前我市实施的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政策享受范围”。

图片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石家庄市人社局也在回复网友留言中称:

“人才引进及补贴政策是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及用人单位需求而制定,具有差异化特征,有一定特殊性。因此,目前还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政策范围,但我市仍在不断探索优化人才政策,例如今年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家补贴就是创新突破的体现。”

04

各方观点


人才补贴排除“非全”到底该不该?

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看,教育部相关通知已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理当享受同等待遇。但地方政府给出的说法是,人才引进及补贴政策是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及用人单位需求而制定,具有差异化特征,有一定特殊性,因此,还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政策范围。双方各执一词。

网友舆论也是莫衷一是。支持者认为,当前非全日制研究生也要参加统考,非全和全录取分数线都是一样的,培养标准和毕业要求也一样,比以前在职研究生难多了,和以前的“非全”不一样,而且既享受不了助学金,还要完成课题组日常的工作任务,当一视同仁。反对者则认为,非全研究生一方面在学习学术方面没有全日制的付出多,自己有工作有收入,另一方面什么都要和全日制看齐,这才是真不公平。

知乎网友@虚無 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客观分析:

政策是一个引才政策,并不是一个普惠性质的就业政策,个人认为并不存在就业歧视。简单从政策角度讲讲这个事儿。

先说说教育部的文件。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二、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这条政策是从维护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权益的角度出发要求各地在就业、落户等方面要提供平等机会。

近几年,石家庄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河北省四级联考等招考没有再对研究生是否全日制进行限制,包括遴选等也都一视同仁,严格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对就业权益保护的有关要求。

今年2月22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吸引留住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其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到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3万元。就业安家补贴与人才绿卡(B卡)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设立的目的一是鼓励外地在本市上学的毕业生留在石家庄,二是鼓励在外市上学的毕业生回到石家庄,三是鼓励外地学生来石就业,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这条政策制定的出发并不是一条普惠性质的就业政策,而是市政府出台的一条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引才政策相应的就会有层次划分,否则这条政策是不是对专科毕业生也不公平。我不否认一小部分非全日制毕业生的能力、付出的时间精力和全日制研究生差别不大,但是客观来讲,同层次学校的全日制含金量要大于等于非全日制毕业生这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所以政策从大局出发,在更强调人才的政策上更倾向于引进含金量相对较高的全日制毕业生。

综上,不否认这位同学争取权益的做法,但从政策上分析不存在就业歧视。

而知乎网友@清水河彭于晏 则认为:

从政策安排来讲,石家庄自己解释自己的政策是没有错,但是这个政策大概率是坚持不下去的,为什么?因为人才补贴的目的是为了留住人才而不是为了区别对待,所以当别的城市都开始对非全敞开怀抱的时候,你搞这么一出就是让非全跑路的节奏,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何况非全有扩招的趋势,随着非全培养制度的完善,我个人预测未来的非全会成为读研方式的一种选择,而不是区分含金量的标志。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呢?非全研究生应该和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样的人才待遇吗?欢迎评论。

责编:Christina

审核:Han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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