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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琳:他能“帮助一只昏厥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巢中”,也能把指纹按在大地上

风铃的后花园 风铃的后花园 2021-06-15

(作家毕飞宇 图片来源网络)


“你的启蒙老师是大自然,你的一生都将幸运”

读毕飞宇散文集《苏北少年“堂吉诃德”》


冯琳|文

 

夜凉如水的夜晚,我独坐书房,翻开毕飞宇的散文集《苏北少年“堂吉诃德”》。每一篇文章,就是一张泛黄的照片,也是一副随着四季流转的乡村大地图景。在毕飞宇的记忆和文字里,犹如贝壳,闪烁着珍珠般的色泽,且富有质感和温度。在毕飞宇的心灵地图上,大自然是灯盏,他从童年、苏北大地上找到了写作的支点。不管是在我面前的这本散文集里,还是在他的小说《平原》《玉米》《地球上的王家庄》里,都有大地的悲欢,平原的宽阔,杨家庄的根基和藏在作家心灵深处对乡村的爱与慈悲。乡村是一口井,是毕飞宇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活和精神资源。夜越深,越孤寒。但这本《苏北少年“堂吉诃德》是我抵御寒冷的处方,也是我与自然之作、自然之子的作家在纸上进行心灵对话的载体。


全书分为“衣食住行”、“玩过的东西”、“我和动物们”、“手艺人”、“大地”、“童年情境”、“几个人”,几乎囊括了对作者记忆和心灵产生过深远影响的乡间的人与物,情与景,爱与痛。我在央视的纪录片《文学的故乡》毕飞宇篇看到一个动人的场景,他回到苏北老家,走在幽回、狭长的老街上,向左邻右舍打听一个叫“哑巴”的人。当作者和“哑巴”见面后,没有激动人心的宏大场景,只有他走进“哑巴”简陋的家,向“哑巴”递烟,毕飞宇的目光始终落在“哑巴”身上,他用心倾听“哑巴”边用手势比划,边吐出模糊不清的句子。毕飞宇的目光流露出善意、安静和谦和,他与“哑巴”交流中呈现出一个文学大家对童年时代的同村人的体恤与关怀。


《文学的故乡》纪录片看完后,我专门找了《哑巴》这一文仔细阅读,从开篇毕飞宇就写到“我的脑袋上有一个疤,那是一个哑巴留下来的。他比我大好几岁,可我却一直欺负人家”,从小被人欺负的“哑巴”或许是毕飞宇的“心结”,他除了把童年时代和哑巴的经历用文字写出来,他还通过纪录片《文学的故乡》重返苏北,向“哑巴”赎罪,以一个健全人向残疾人真诚的赎罪,也是对自己心灵的救赎。或许“哑巴”已不记得童年往事,但毕飞宇记得。毕飞宇和“哑巴”的见面,我认为是《文学的故乡》系列纪录片中,最扣人心弦,最耐人回味的情境。除了《哑巴》,书里还有《盲人老大朱》、《黄俊祥》、《陈德荣》,他们和毕飞宇是同时代的人,有过时代的疤痕和烙印,他们的爱与悲,忧伤与疼痛,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缩影。他们虽从小生活在乡村,但没有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只有挣扎与浮沉,隐忍与伤悲。他们是一个个图钉,在喧哗与躁动的大环境下,钉在了苏北大地上。对时代裹挟下的人物命运的叙述让人心痛和敬畏,这让我想到了我最近阅读的茨威格笔下的神秘的B博士、肖洛霍夫写的格里高力。



乡村是什么?儿时的生活是什么?很多人的记忆已经模糊,很多人也只有在记忆的碎片里拼凑,甚至有的人是没有故乡的。记忆是文字的生产力,也是情感的原动力。记忆是没有逻辑可言的,时间越久,就难以对场景进行再现。有时候出现在梦中,有时候是生活的一个幻境。记忆越多,我们向童年和故乡索取的养料就越多。记忆越少,我们的童年就会变得荒芜。在“手艺人”的篇章里,毕飞宇把我带回到了童年和我的生活的那个小镇。我想到了同为木匠、篾匠、皮匠、剃头匠的乡村手艺人,在小镇上靠手艺谋生,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当老一代的手艺人日渐老去,新一代的年轻人远离故土到城市拼搏,技术的传承就会断裂,时间把乡村手艺人湮灭的同时,那些古老的技术和生活经验,也会离我们渐行渐远,甚至慢慢消失。乡村手艺人尽管是寻常的人和寻常的手艺,也是泡在时间里的手艺,一旦再现于书中,我觉得是对乡村风物的挽留与追忆,也是对业已消失的手艺的喟叹与思考。


在《父亲的姓名》一文中,毕飞宇直面家族伤疤,他不藏不掖,对“来历不明”的血脉之源进行了叙述与清理,他没有因为自己没有血脉上的故乡而自卑和屈辱,却把自己儿时生活过的地方当成了他的故乡。“小我”在“大我”中升华,“大我"在"小我"里提炼。他的文字也离深刻和疼痛更近。



“在你营养不良的时候,你的基因会突变,你的嗅觉会变得和疯狗一样狂暴”的《汤圆》一文的叙述中,汤圆只是一个物像,他写的既是汤圆,又不是汤圆。毕飞宇叙述的是饥饿的年代,能“逮住一顿是一顿”的人的疯狂。同时又对乡里乡亲热衷于分享,一家人炒菜全村香的朴实、纯真的乡村经历进行了回忆。这样经历我也有过,小时候,我妈妈经常把炒好的菜给邻居端一点过去,邻里间的相互赠予让吃饭变得温煦而热闹。这样珍贵的民风,在城市里是很难看见的。所以《汤圆》看似简单的标题,写的是一个村庄的风气和民俗,和一个村庄因风俗形成的文化与情怀。


小说《平原》里面的开篇,对大地有这样的叙述,“在田垄与田垄之间,在村落与村落之间,在风车与风车之间,槐树与槐树之间,绵延不断的麦田与六月的阳光交相辉映,到处洋溢的都是刺眼的金光。太阳在天上,但六月的麦田更像太阳。”只有从小生活在乡村,把对大自然的热爱溶进了血液,才会有如此细腻的观察和像诗一样的语言。小说里的文字与散文《麦地》遥相呼应,“在农业的内部一定包含着庄稼人与上天的对话”,我能想象毕飞宇年幼的时候,躺在草地上观察“村庄只是海上的一座孤岛”,体会每一棵麦苗经过劳动人民“手播、手割、手插”在大地上的虔诚与艰辛。毕飞宇和大地上的麦田、水稻、棉花、玉米、月光、池塘对话,当他俯下身子对话和完成对话的时候,他的心灵就长成了太阳的颜色,庄稼的颜色和故土的颜色。他既能“帮助一只昏厥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巢中”,也能把自己的指纹和情感的经文按在大地上。


正如毕飞宇所言,“你的启蒙老师是大自然,你的一生都将幸运”。幸运的毕飞宇和乡村产生了双向的互动关系。极度贫乏的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没有丰富的糖果和玩具的童年,谁与大自然相处得越多,把大地上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爱成了亲人、知己,谁就有能力把大地的音阶弹奏在纸上。大自然和乡村生活像流水一样,流进了毕飞宇的心田,他的散文和小说,同样以厚重、本真、淳朴、丰富的乡村图景,为他的作品调出大地的色彩,和天地的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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